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202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7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即将拉开序幕,目前各院校正处于录取后续工作中。也有部分院校已经开启2027年的招生工作。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7年博士招生考试最新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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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202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吸引优秀人才到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在2027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哲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周来顺、孙美晖
副组长:徐雪野
成 员:丁立群、魏义霞、王晓东、关健英、王国有、蒋红雨
2.以二级学科为招生单位,成立分学科的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复试考核组。复试考核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授组成,申请人所报考导师列席复试考核,但是不作为复试专家组成员。复试考核组设组长1人,设记录员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一)参照学校公布的《黑龙江大学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注册合格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科本年度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科研条件6、7为必备项,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5.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一年级在读硕士生原则上应为本硕连读或提前修读硕士生;
6.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三等以上学业奖学金,或申请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以上层次刊物发表1篇经哲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专业学术论文(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CSSCI论文,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原则上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优异。
7.硕士研究生期间主持厅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厅局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第一名)。
8.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5.考生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能够非定向全脱产在学校学习(允许高校教师报考申请-考核制,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转至黑龙江大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鼓励毕业三年内的硕士生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6.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7.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申请人在申请前3年(2024年1月1日—申请日)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北大核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以上层次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8.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9.学术成果突出者(除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北大核心学术论文1篇以上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论文1篇以上,或获厅局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主持人或第一),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考生的年龄可放宽1至2岁,对发表成果的年限也可适当放宽。
五、初试
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如考生满足学校规定的外语免考条件,可申请外语免考。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为面试,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
2.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3.复试小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七、成绩计算
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复试时,导师打分作为评价参考,不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打分及其他专家打分情况一并记入复试记录。
3.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为复试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分。
八、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专业,以录取总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按照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九、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及与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4.哲学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08615
附件下载: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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