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还须达到院系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方能进入复试
附注: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线下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9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附注: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线下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9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