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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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该项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报名
(1)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另行告知。
(2)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电子版材料和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学籍学历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①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
②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内容、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6)本科、硕士阶段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硕博连读考生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申请硕博连读”,并本人签名)。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项目、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四六级、托福、雅思等成绩单复印件)。
(10)各类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3.寄送材料
(1)系统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然后再按“2.提交电子版材料和要求”中(1)-(10)项(第3项“专家推荐意见”除外)的顺序打印纸质版材料。
(2)制作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并将材料目录作为纸质版材料的首页。
纸质版材料请使用顺丰快递,并在信封袋上注明“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专业-姓名”,于2025年12月11日前(含12月11日当天,以快递单上显示的寄出时间为准)寄出,否则报考信息将做无效处理,具体邮寄信息: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座517室,经管学院研招办收,电话:021-62233305。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学院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限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1.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将对报考同一招生学科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量化细则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满分25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满分3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35分)。
4.学院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时进行。
2.考核内容为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其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
3.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一起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统一排序。
4.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申请人在报考阶段须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6.考核形式:外国语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专业基础为笔试,综合测评为面试。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经济与管理学院业务联络,牟老师,电话:021-62233305,邮箱:yjmou@fem.ecnu.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监督投诉,杨老师,电话:021-62233020,邮箱:yhyang@admin.ecnu.edu.cn。
附件下载: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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