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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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学位〔2011〕13号)、《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5号)有关精神,闽南师范大学围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总体要求成功申报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人才培养项目”。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学位[2012]40号),该人才培养项目系全国35个试点项目之一,于2013年正式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从事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
②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出版社独立出版10万字以上(含10万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著作;或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6年以上(含6年);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报考,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三、招生计划
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至3月上旬(具体时间见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2)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北1302)
(3)验证: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考材料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持本人《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推荐,并加盖教授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攻读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计划书。
(7)《思想政治情况表》。
(8)《科研成果表》。
本校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160元。
(2)交费方式:现场确认前交费。户名:闽南师范大学,帐号:35001662433050013703,备注为:姓名+2021博士报名费。
5.准考证发放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2021年4月13日-1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分值为100分,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附后)。
(3)考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熟悉考场)。
2.复试
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见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通知。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闽南师范大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闽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与培养费
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制3年,培养年限3—6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享受规定的奖助学金。
八、毕业与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九、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须关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闽南文化研究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5.考生应按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和复试调剂工作,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7.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北1302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63000)
联系方式:0596-2527801 http://yjsc.mnnu.edu.cn/
招生学院(闽南文化研究院)联系方式:尤老师 0596-2597362
相关附件: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表格.rar】